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确定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二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的通知》(苏人才[2009]7号),我院马爱军老师被确定为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二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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